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宣传氛围改造提升)项目服务采购公告补充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为民办实事(宣传氛围改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8日
二、 补充信息
1.原采购公告中采购项目名称为民办实事(宣传氛围改造提
升)项目更名为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宣传氛围改造提升)
项目;
2.由于本项目以宣传橱窗改造设计为主,因此需要投标商
于开标当天提供设计方案作为谈判参考。
3.中标商需在6月30日前完成服务全部内容的现场布置。
4.中标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由采购人确定方案后进行制作,
完工后提供详细验收资料。项目服务结束后,采购人、中
标商双方按用户需求书及合同的有关规定(如有),由采购人组织项目履约考核小组对中标商服务效果以及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5.采购人与中标商及相关人员按用户需求书及合同的有关
规定(如有)、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中标商需无条件接受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6.中标商如果延误工期,中标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误期损害
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
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具体工程设
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28854991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9日